2024-04-28 青岛诚一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发布
截止日期:【2019-07-12】
各区(市、功能区)科技主管部门、西海岸新区科技局,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青岛市科技金融投保贷联动业务实施办法(暂行)》(青科字〔2016〕13号)、《关于推广科技金融投保贷联动业务助推科技型企业加快发展的通知》(青科规字〔2017〕42号)和
《青岛市科技金融投(保)贷联动工作指引》(青科规〔2019〕1号),现组织开展2019年青岛市科技金融投保贷联动业务企业贴息申报工作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对象
申报对象为符合《青岛市科技金融投保贷联动业务实施办法(暂行)》支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,须满足以下条件:
1.在青岛市注册,具有企业法人资格;
2.主导产品在国家和我市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,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、开发、生产和服务的非上市公司;
3.企业主导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,产权明晰。
二、支持范围
对2017年1月2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开展投保贷联动业务,且已结清贷款的企业予以贴息。
三、贴息标准
单个企业通过投保贷联动业务获得贷款额度500万元及以下的,最高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予以贴息;超过500万元的部分,最高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50%予以贴息。
四、申报流程
登录青岛市科学技术局网站(qdstc.qingdao.gov.cn),点击“服务大厅”中的“科技计划管理平台”进入青岛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,选择“项目申报(承担)单位”。在“注意事项”里查看《用户操作手册—项目申报(承担)单位》并进行网上注册、申报。注册成功后,请妥善保存登录名和密码,以便随时进入系统查看项目申报及项目管理等情况。
申报单位请于7月12日17:00前,登录青岛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。登录类型选择“项目申报(承担)单位”,进入“计划项目申请-计划项目申报申请”,点击新建“2019年度”—“科技服务计划”—“科技金融专项”—“投保贷联动业务贷款企业贴息”,在线填写相关表单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(附件仅用于证明申请书中陈述的真实性、可行性和研究水平以及评审专家参考用)。各项目主管部门请于7月16日17:00前,通过系统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并添加意见后提交。
附件要求扫描上传,单页文件扫描成图片,多页文件扫描成独立的pdf文件,相关附件包括:
1.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;
2.投保贷联动业务企业贴息申请表(见附件);
3.创投机构股权期权协议(或其他可认定为创投机构取得企业认股权的相关文件);
4.保证合同(或其他可认定为企业与担保公司签订的融资担保文件);
5.银行借款合同;
6.企业贷款到账凭证;
7.企业贷款已结清相关材料;
8.企业主导产品相关专利证书或授权文本等;
9.其他相关材料。
联系方式:
青岛生产力促进中心(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)
王哲88728989-629
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管理处 王平超 85911342
系统支持 杨建军 18353238045
附件:投保贷联动业务企业贴息申请表
青岛市科学技术局
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
2019年7月1日
来源:青岛市科学技术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