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-04-28 青岛诚一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发布
优惠内容
申报条件
2017年以来,已经过区人才办备案引进的省部级以上高层次人才。
1.具有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的相关证明材料;
2.高层次人才在我区创办具有先进水平、能够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企业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主要成果或经营效益落地在市南行政区划内;
3.企业注册资本原则上不低于100万元,创业类专家应符合相关政策要求;
4.企业运转正常,具备固定办公场所、仪器设备等办公条件,实缴资金或公司资产原则上不低于已享受奖励扶持资金额;
5.有3人以上固定员工且在青正常缴纳社会保险,能够提供社保缴纳证明;
6.围绕主营业务发生一定规模的经济活动或产出效益,能够提供相关的专利及产权证书。
申报材料
1.高层次人才证明材料复印件;
2.营业执照复印件;
3.公司章程复印件;
4.办公场地房租合同复印件、办公场地实景照片;
5.实缴资金、公司资产证明;
6.公司员工社保缴纳证明(不少于3人、正常缴纳、缴纳时间与公司注册时间基本一致);
7.生产经营、经济效益、技术研发、科研成果情况相关证明材料;
8.已拨付奖励扶持资金使用情况;
以上相关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。
9.符合奖励扶持条件的高层次人才,需提供申报材料一式一份。
相关要求: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扶持奖励资金不予支付:
1.存在知识产权、保密约定、兼职取酬和获取科研经费等方面纠纷的;
2.申请企业因违法行为被执法部门依法处罚、尚在处罚期内的;
3.申请资料不全,内容失实的
申报流程
具体事宜请咨询:市南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办理部门及联系方式
中共市南区委组织部
联系科室/处室:市南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、
联系电话:0532-88728907
政策依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