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度支撑型人才奖励扶持

2024-04-28 青岛诚一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发布

优惠内容

给予用人单位,最高50万元奖励。

申报条件

  • 1.对于一个自然年度内引进博士5人以上(含5人)的,按照每人2万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奖励,最高50万元。

  • 2.用人单位,是指引进人才的实际使用单位,需在市南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经营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及税收;不包括中央、省驻青单位、市直、区直单位及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、国有企业。

  • 3.博士人才,是指2020年1月1日以后,首次在市南区就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,具有青岛市户籍,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(聘用)合同,且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在市南区正常缴纳社会保险。

申报材料

    1.《青岛市市南区鼓励用人单位引进支撑型人才奖励申报表》(参照《2020年度支撑型人才奖励扶持政策(鼓励用人单位引进支撑型人才)申报指南》);

    2.引进的支撑型人才支持用人主体申报的确认函(须亲笔签名确认首次在青就业等情况)及有效身份证(护照)原件及复印件,同时提供:

    ①用人单位与引进的支撑型人才签订的劳动(聘用)合同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;

    ②用人单位为引进的支撑型人才本人足额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;

    ③引进的支撑型人才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;

    3.用人单位须提供本机构资质证明(如营业执照、职能部门批复文件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)。


申报流程

    1.引进的支撑型人才登录青岛人才网(http://rc.qingdao.gov.cn)进入“青岛人社·学历汇”毕业生学历信息采集平台,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;

    2.具体事宜请咨询: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引进科


办理部门及联系方式

  • 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  • 联系科室/处室:人才引进科1、

  • 联系电话:0532-66776881

政策依据